国际海事组织第26届大会通过决议,强烈敦促各国政府在国际法框架下加倍努力防止、制止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
据中国交通报12月4日报道,12月2日,国际海事组织(IMO)第26届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索马里附近水域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的第A.1026(26)号大会决议。决议强烈敦促各国政府在国际法框架下加倍努力防止、制止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
决议敦促各国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一是向本国籍船舶发布防备海盗攻击需采取的特别预防措施的具体意见和指南。
二是向本国籍船舶推荐使用国际推荐航行通道(IRTC)及其相关机构的建议和指南。
三是向本国籍船舶发布在受到袭击或袭击威胁情况下需采取的措施或行动的建议和指南。
四是鼓励本国籍船舶将有关企图袭击及海盗和武装抢劫行为的信息及时发送给船旗国、附近的沿岸国、最近最适当的救助协调中心和在该区域的海军力量。
五是提供一个联络点,以便本国籍船舶在索马里附近水域航行时请求信息和帮助,并报告有关该区域其他船舶、动态或通信的任何保安方面的关切。
六是提请秘书长注意有关其本国籍船舶遭受企图袭击或海盗和武装抢劫行为的信息。
七是鼓励本国籍船舶为了保护自身和附近其他船舶,迅速执行附近沿岸国或任何国家或主管当局及其在该区域执行任务的海军力量提出的任何措施或意见。
八是酌情制定计划和程序,帮助本国籍船舶的所有人、管理人和经营人尽快解决在索马里附近水域发生的劫持事件。
九是酌情制定计划和程序,以便受到攻击或被劫持的本国籍船舶及其船上人员可继续适航及工作。
十是酌情制定计划和程序帮助被劫持的人质。
十一是调查在索马里附近水域发生的针对本国籍船舶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的行为
或未遂行为,或酌情收集证据,将有关信息报告IMO并向调查方提供相关证据。
十二是采取一切必要的立法、司法和执法行动,根据国内法接收、起诉或引渡被捕的任何海盗或海盗和武装抢劫嫌疑人。
十三是就运输世界粮食计划署人道主义援助的本国籍船舶使用军舰护航与有关国家缔结必要协议。
决议还要求各国政府指示其国家救助协调中心或其他有关机构在收到袭击报告后,迅速通过“全球航行警告业务”、“国际安全网络系统”或其他方式向在索马里附近水域航行的船舶发出相关建议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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