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www.110.com 2010-08-03 11:18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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