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交付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www.110.com 2010-09-17 14:06
出卖人分批交付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1,分批交货合:限制买受人的法定解除权
2,分期付款:1/5(要求支付全部价款/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使用费)
所有权:不动产依登记,动产依约定,无约定从交付
诉讼时效依相应履行日期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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