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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 规定(2)
www.110.com 2010-07-07 16:04

 

  在明确了什么是特许经营以后,有意从事特许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还须进一步了解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来构建特许经营的框架,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的顺利合作奠定法律基础。   

我国目前关于特许经营的专门立法主要体现为国内贸易部发布的若干行政规章。这些规章主要是对商业、餐饮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具体规定了特许者和被特许者所须具备的条件、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登记备案的手续等等。   

根据上述规章,实践中合作双方应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从事特许经营的资格与能力。特许者一般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注册商标、商号和独特的、可传授的经营管理技术或诀窍,并有一年以上的良好经营业绩;

  (3)具有一定的经营资源;

  (4)具备向被特许者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服务的能力。关于特许者的工商注册、商标注册、专利授权等法律状况,必要时可委托律师查证,以确保特许者有权并有能力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被特许者自身应具备的条件有:(1)是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2)拥有必要的经营资源(例如资金、场地、人才等);(3)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在特许者与被特许者达成特许经营的意向后,双方应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作为实际操作的依据。特许经营合同一般须包括如下主要条款: 特许经营许可的内容(例如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范围、期限和地域 对被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以及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 各种费用(主要是加盟费、使用费、金)和支付方式 供货与销售 保密与不竞争 违约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续期和终止的处理以及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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