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环境保护部召开全国“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国“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环境保护部相关司局、环境保护部规划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3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我厅吴玉琛副厅长带计财处、环科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规划财务司舒庆司长主持,环境保护部周建副部长参加会议。
会上,周建副部长作了“大力推进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全面启动‘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报告。周建副部长在报告中主要讲了四点意见:
(一) 充分认识编制“十二五”环保规划的重大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需要环保规划着力解决重大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十二五”环保规划,对统筹“十二五”时期环保各项工作,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环保新道路、推进历史性转变、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借鉴“十一五”时期积累的经验教训,超前谋划,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引领“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编制前期工作。要按照“既符合中央精神和国家发展的总体方向,又要符合本地实际;既要和历史衔接,又要和未来衔接”的要求做好“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二) 深入研究和把握“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的几个重要问题。
要正确把握“十二五”环保规划的战略定位,一是构建实现环保历史性转变的基本框架,主要是要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环境标准体系、环境监察体系、环境政策体系、环境技术体系、环保装备体系等六大体系;二是谋划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思路,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建立实施环保约束性、预期性、指导性三个方面的指标;四是全面实施基础、人才、保障工程,提升综合能力。
要深化对一些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环境问题研究,明确环保规划思路,一是要分析未来形势问题并找准环保工作抓手。尤其要正确把握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呈现的新态势,深刻认识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当前历史时期环境保护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二是要辩证理解总量-质量-风险关系并把握“十二五”环保规划着力点。要结合未来环境形势发展,深入研究“十二五”时期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三者的关系,并把这三者作为“十二五”环保工作的着力点和主要脉络;三是要构建合理可行的目标指标体系并反映历史性转变框架。特别是要体现六大体系和三个方面的战略思路,指标建立要突出重点,要可监测、可核定、可检查、可评估,指标设立时要充分考虑风险,加强规划目标指标的可达性分析;四是要强化投入、政策分析并确保目标任务和措施保障的匹配。要逐步建立约束性目标指标的投入保障,加强对环保投入的绩效评估;五是要统筹兼顾国家要求和地区差异并实现分类指导。要体现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特征差异,强化指导性,同时要加强总量指标对接和总量指标分配方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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