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革命军人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等
www.110.com 2010-06-30 11:03
中国人民解放军水利工程第二师司令部张季农同志:
由中央政治法律委员会转来你的来信一件收悉。你所询问关于革命军人离婚后的财产处理及终审判决的问题,因不了解所问详情,仅就我们处理这类问题时的几个原则意见提供你参考。
一、关于男女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处理问题,第七章已作了明确规定,对于双方的应得财产都要保护,若一方在离婚后生活确有困难,可给予适当的照顾。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愿意将自己应得的财产之一部或全部赠予另一方时,亦为法律所允许。但一方并无此种赠予表示,即应根据婚姻法第七章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理。革命军人离婚时的财产问题亦应按照婚姻法规定的原则办理。
二、所谓“终审判决”,就是最后确定的判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暂行条例规定的审级制度,是基本上的三级二审制,省法院和它的分院就是二审终审法院,一般案件至此即为终审判决。对于这种终审判决,当事人如能举出新的事实,即可向原审法院提请再审。否则,即应按照判决执行。
附:中国人民解放军水利工程第二师司令部张季农来信
政法委员会:
现有两个疑问,在此提出请予解释。
一、革命军人与家庭妻子离婚,家庭财产如何处理?土改后的家庭财产在离婚时法院根据军人由国家供给为理由将财产全部判给女方,这样对不对?我认为革命军人离婚,家庭财产基本上应该两个平分,必要时可以照顾女方一点,但全部都给女方是不合适的。否则将遇到很多困难解决的问题。若将财产分给革命军人,他若感到又不需要,可以献给国家或适当处理。
二、什么叫“终审判决”,对“终审判决”不同意时怎么办?
以上两个问题,请予答复,并希迅速一点。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革命军人与转业军人离婚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中对财产处理如何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现役革命军人婚姻问题的
-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处理失踪军人离婚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革命军人提出离婚必须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现役革命军人的包办代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离婚后为财产子女问题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现役革命军人婚约经双方协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双方登记离婚后因对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止革命军人配偶伪造证件骗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法院错误处理革命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破坏正在服刑的军人的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现役革命军人未婚妻非法结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现役革命军人婚约问题的批复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