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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的房屋离婚时能否收回
www.110.com 2010-09-02 13:38

 问:我与女友结婚前,为了表达自己对女友的爱,我家人买了一套价值28万元的一居室住房送给她,房产证上写了我女友的名字。然而我们结婚五年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分割时发生了争议,现在我想收回那套房子可以吗?

答:你与你妻子之间是一种“赠与”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你妻子没有做出以上法律规定的符合撤销赠与的行为,你就不能收回赠与。你家人在婚前把房屋赠与了你妻子,此住房便属你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以收回,也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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