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同居纠纷 > 解除同居 >
离婚变成解除同居 父母协助成功执结
www.110.com 2010-06-30 17:07

  日前,平谷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父母的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解除纠纷案。

  饶某与张某(女)于1992年1月举行结婚仪式后开始共同生活,11月生育一女。1993年7月双方分手,后于1994年12月托人办理并继续共同生活。但饶某的结婚证上没填写日期,张某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1991年10月。2003年1月,双方因生活琐事矛盾增多,且张某认为饶某有男女作风问题,双方自2003年10月开始分居。

  2004年8月,饶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张某亦同意离婚。庭审中,饶某认为双方的结婚证无效,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双方非法同居关系。经查询,双方虽持有登记证,但婚姻登记机关没有二人结婚的档案材料,故双方的登记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005年9月,法院判决解除饶某与张某的非法同居关系,双方所生之女随饶某生活,并对双方所有的房屋、轿车、家具、电器等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了分割。

  判决生效后,饶某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在案件的审理中,双方曾因共同债权、债务发生争执,饶某打了张某一耳光,致其口角流血,并造成其患有急性应急障碍,精神上不宜受太大刺激。执行法官在案件执行的前一天,通知双方父母到法院,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请求他们协助法院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饶某与张某不时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的冲突一触即发。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及双方父母的密切配合下,案件得以执结。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