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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载物有何规定
www.110.com 2010-08-10 14:07

        客运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不得超过4.2米;
      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3、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4、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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