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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路段撞人逃逸 这场“交通事故”涉嫌故意杀
www.110.com 2010-07-07 15:29

  1月19日下午,乐清市北白象镇发生一起逃逸案,肇事车辆在撞人后迅速逃离,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制动痕迹。交警经现场调查发现,死者厉某生前与肇事司机白某曾共事过,事发前1小时,厉某还与肇事司机的妻子发生过口角。种种迹象表明,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1月2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白某被乐清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

  大白天撞死行人逃逸

  1月19日13时53分许,乐清北白象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北白象镇马路角村的桥面上发生,一名被撞行人躺在路上,肇事车辆逃逸。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伤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不久,50多岁的刘某向交警提供了重要线索。事故发生前,刘某正驾驶三轮电瓶车行经事发路段,一辆蓝色小货车快速超越他的电瓶车,在前方撞了一名行人后,加大油门逃跑了。刘某迅速驾车追截逃逸车辆,但由于对方车速过快,很快就没了踪影,他只记下逃逸车辆的牌照是以20887结尾。

  乐清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经勘查发现,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散落物,也没有任何车辆制动的痕迹,这说明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前没有采取制动等紧急措施。到底是酒后驾驶,还是车辆制动失效?

  肇事司机返回现场自首

  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车辆信息,民警迅速对以20887结尾的车辆进行查询,并对事发路段周边的监控资料进行排查。当天15时许,一辆蓝色小货车停在附近,车上人员紧盯着事故现场的动静。现场民警一看车牌是赣G20887,大吃一惊,立即对车辆和驾驶员予以控制。

  经现场询问,车上白某承认自己就是肇事司机,他是来投案自首的。经初步调查,25岁的白某是陕西大荔县人,在北白象镇某托运部当驾驶员。现场勘察完毕后,肇事嫌疑人和车辆均被带到北白象交警中队进一步调查。

  撞人致死只因小纠纷

  在调查过程中,托运部的老板吴某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死者曾经在他的托运部干过一个星期。事发当日中午,死者厉某曾来过托运部,与白某妻子成某发生过口角,还损坏了托运部的财物。而且,死者厉某在托运部工作期间曾与白某发生过纠纷。这一重要线索让民警怀疑这不仅仅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此后,刑侦人员会同交警事故处理中队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两人共事期间,白某就觉得厉某很难沟通,很合不来,期间还因为厉某要求白某将妹妹介绍给他等事情起过争执,后来厉某辞去了托运部的工作。事发当日中午,厉某到托运部要求白某的妻子成某返还他在托运部工作期间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条件得不到满足后,他与成某发生口角,并砸了托运部的门,还踢了成某一脚。事后,成某将自己被殴一事打电话告诉白某,白某得知后马上驾驶肇事车辆准备找厉某“算账”,并很快找到了正在路上闲逛的厉某。

  看到白某驾车追来,厉某迅速跑进附近的小巷子。白某的车子进不去,只好绕到另一边等候。厉某见状,又逃进了事发路段附近的一家企业。白某无奈,只好在门口等候。正当白某越来越失去耐性时,厉某正巧从大门口出来。此时,怒火中烧的白某已失去理智,驾车直接撞向厉某,并逃离现场。

  回到托运部后,白某将撞人一事告诉了妻子和老板吴某。在吴某的劝说之下,白某重新返回事故现场投案自首,但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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