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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码?“欺实马”?(2)
www.110.com 2010-09-13 15:15

  “那四十分钟内发生了什么”

  5月10日,在经历了一天的媒体集体沉寂后,警方通过杭城各媒体发布消息确认责任说,肇事司机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司机遇人行横道没有避让和减速,而行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警方同时宣布,肇事司机已于9日凌晨因被杭州警方刑事。“这是个狂热的飙车者。”网民找到了一年前杭州本地报纸对肇事者胡斌及其“飙车党”的报道。

  当时化名“町町”的胡斌在文中阐述自己的追求,“高三那年刚接触飙车的时候,我曾经把富康车开到了190迈。”“大家的技术都是从马路上练出来的。……一天不去拉一圈(飙车),手就痒得不行。”胡斌说。因为飙车,2007年一年,他“吃”了十多张罚单。

  而事故当天现场的情景更被反复提起,一篇当时的报道被广泛转载引用:“小伙子们在一旁出着主意:赶紧找找人,看看有啥路子……黑衣女士躲到了一边,不断按着号码,捂着嘴小声说着——直到三菱跑车被拖走,警车也开走了,她的电话还没打完,算了下时间,至少有40分钟。”

  “那四十分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个黑衣中年妇女给谁打电话了?”“看看这些号码有没有敏感部门敏感职位的人?通话时间是多少?”

  网民号召,要求官方对那40分钟的情况组织调查。但始终未能得到回应。

  在网上,胡斌的母亲先后被指认为浙江省政协委员、杭州知名网络通讯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所涉及人员已陆续出面否认。

  杭州警方依旧保持着自己的节奏,每天公布自己的通稿。而对于网上的传言,既不承认,也不澄清。

  如何起诉成司法讨论热点

  胡斌究竟将以何罪名被起诉,已成为浙江司法界讨论的热点。

  一些愤怒的检察官悲愤地控诉,“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太轻,对于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而言没有丝毫的威慑力。这样下去,行人的生命安全将置于何地?今后此类行为都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

  但更多的人则采取了理性的态度。

  “在没有进一步公开事实前,我们无法做出任何的判断。”杭州一名知名的刑辩律师说。

  有关肇事车的速度和是否改装的争论现在几乎呈一边倒的趋势。“这是最关键的真相,直接影响日后的司法进程。”

  杭州市公安局终于对该案肇事者应定何罪问题作出了回应。5月11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新闻通稿的方式表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同时刑法也规定有“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随着所收集的证据逐步全面、充分,案件事实会越来越清楚。公安机关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移送起诉。”

  但亦有多位杭州司法界人士表示了一些另外的隐忧。“媒体情绪化和煽动性的措辞虽然可以理解,但司法机关不能未审先判,在案件尚未移交检察院前就公开抛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这样的断语更不合适。”“争论可以存在,但在最后的鉴定报告没有出来前,我们还不好做确切的判断。”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教授黄京平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最新的消息是,5月12日,杭州市公安局通报说,他们已委托浙江蓝箭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事务所进行鉴定。从吉林、上海、浙江等地聘请的汽车、内燃机、机械等领域的专家、教授,已于5月11日陆续抵达杭州。11日,鉴定小组连夜到文二西路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采集相关技术数据,对肇事车辆开展检验、检测。鉴定小组将在稍后出具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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