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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一季度发生33起特大交通事故 18名厅处级干部
www.110.com 2010-09-13 15:15

一辆农用车坐48人酿惨祸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省监察厅获悉:我省一季度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特大道路33起,共死亡152人,涉及13个州市。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我省各级政府及其问责办根据省政府《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对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对当地发生特大事故,因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共问责47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14人,分别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调整工作岗位。
    根据省长秦光荣等领导的指示,责成省问责办迅速启动对特大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省问责办与省交警总队及时联系,在全面了解33起特大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后,于4月初向各州、市人民政府问责办公室发出督办通知,要求所涉及州市的各级政府和部门对负责道路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实施问责。各级政府及其问责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对当地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共问责47人。
    省政府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死亡14人的“1·09”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临沧市凤庆县死亡13人的“3·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成省问责办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两州市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虽然事发前也做了大量的安全防范措施工作,但同时也暴露了两州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够,交通安全措施不够有力,检查督促监管不够到位等问题。省政府根据发生的两起特大交通事故,按照《问责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两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取消2008年评优评先资格,责成分管领导向省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责成两州市政府对事发所在地的两县县长、分管副县长和交警等相关部门领导进行问责。
    记者 李惠民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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