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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不周继承权可被剥夺
www.110.com 2010-07-09 17:42

  兄弟俩闹分家,为示公平,便将父母“拆散”,各自赡养一个老人。如今,父亲去世,父母名下的房产该如何分配?昨日,家住汉阳的黎平到江堤街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

  据黎平介绍,自己与哥哥黎宏几年前因老人赡养问题产生矛盾,后来闹起了分家。最后,哥俩达成一致,哥哥照顾母亲,自己照顾父亲。同时,兄弟俩还草拟协议,将父母原居住的一套房子私分了。

  几年后,父亲去世。黎平去探望母亲时,发现哥哥对母亲非常粗暴,动不动就打骂她,母亲天天以泪洗面。黎平看不过去,就把母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后来,父母原居住房屋所在地进行城中村股份制改造,父母名下拥有一部分股权。

  黎平认为,哥哥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不应当拥有父母股份的。司法所专家表示,当初父母均健在,房子属于父母,两人无权自分房产,草拟的协议无效;同时,赡养老人是儿女应尽的义务,不应与联系起来,但大儿子养老不到位,被继承人可到法院起诉,主张剥夺他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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