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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新的社保基金投资渠道
www.110.com 2010-07-26 17:04

  依据我国2001年12月20日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划入社保基金的货币资产的投资,按成本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总额的50%。2.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3.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从上述政策规定来看,社保基金参与资本市场运作的方式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银行存储和投资国债的收益率均偏低,不能满足弥补社保基金的缺口;其次,金融投资工具的结构失衡,使国债投资成为重中之重,导致政府还款压力过大;再者,由于目前国内股市尚需规范,导致社保基金的投资选择过少。综上所述,社保基金目前在资本市场上的运行效率,总体上处于低绩效状态,因此,除了上述政策提及的那些金融投资工具外,还可以尝试如下选择。

  (一)指数化投资

  指数化投资是一种试图完全复制某一证券价格指数,或者按照证券价格指数编制原理构建投资组合而进行的证券投资,具有风险分散、费用低廉、选择性强、透明度高等方面的优势。按此种方式投资的基金称为指数基金。

  从国外来看,指数化基金起源地——美国的股票市场上,超过90%的股票基金收益增长率都低于著名的“标准普尔500指数”(即“标普500”)的增长率,而以“标普500”作为目标指数的指数基金投资收益,远远超过了一般类型的股票基金投资收益,这就使得指数化投资策略备受市场关注,促使指数基金得到了迅猛发展,到2001年4月,美国的指数基金总数已经高达510个,发展非常迅猛。

  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深沪股两市的大盘指数。如前文所述,我国沪市的股指从2001年6月份的2245点降低至2005年6月份的1000-1100点左右,完全有悖于社保基金的“高收益性、高安全性、低风险性、高流动性”要求,但是从长期来看,国家在妥善解决“股权分置”、“一股独大”等痼疾之后,深沪两市的股指应该会呈长期上涨趋势,因此,长期投资于该品种将能产生比较稳定的收益。并且,不久前我国深沪交易所联合推出的“深沪300指数” 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指数化投资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我国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建立社保指数基金,并分批、有步骤、稳健地进行指数化投资。

  (二)投资于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以自己的资产作为抵押。一方面,由于借方有财产作为借款抵押,因此风险较小;另一方面,贷款收益相对较高,因此可将其作为医保基金的一种投资选择工具。

  在实际操作上,首先,从社保基金投资的社会效益角度出发,应该把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和企业作为贷款对象,以保证投资安全和收益的稳定。再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多年来金融市场的资金短缺,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另一方面,随着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企经营机制的转换,国企投资渠道将多样化。这两方面都为社保基金选择贷款对象提供了标准。

  其次,从社保基金的服务属性而言,可以考虑采取如下的抵押贷款方式,例如借给被保险人用于购买住房,同时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这样做,不仅可以满足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需要,而且可以提高被保险人的购房支付能力。这对于缓解人们住房的紧张局势、促进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拉动内需等方面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投资于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土地、住宅、厂房、办公楼等财产。投资于不动产不仅需要巨额资金,而且其流动性比较差。但出现通货膨胀时,不动产的货币价格也会随着通货膨胀率的比例增加,因此,在经济膨胀时期,它可以作为达到保值效果的一种投资方式。

  在新加坡,大量公积金投资于机场、港口、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近几年来,尤其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行,我国通过发行国债借入的资金,大部分都用来投资到基础设施建设上,但限于国力,仍然不能全部缓解发展经济的障碍。医保基金如果能参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缓解该瓶颈限制,促进国家经济更快发展,同时也可使自身保值增值。

  投资不动产的收益也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出租获取租金,二是获取买卖不动产时的增额价差。联系目前我国职工住房紧张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和长期性,我国社保基金对不动产的投资时,一方面可以以住宅建设为主,在取得适当收益的前提下,将住宅出售或出租给被保险人。另一方面, 由于电力、石化、交通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风险小,有稳定的未来收入现金流,而且这些项目一般回报率较高,并且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因此也可作为投资对象。

  另外,优势产业也可作为我国的不动产投资对象。一方面,可使社保基金获得稳定安全的收益,另一方面,优势产业也急需大量资金来支持和壮大自身的发展。因此,对社保基金和投资接受方而言,是一个双赢的投资行为,即“占优博弈”。

  随着国外的各种金融衍生工具不断推陈出新,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式也要随之不断进行调整,在时机成熟时可以推出更多的金融投资工具,例如,投资于回购协议(笔者认为,在具体操作上有点类似于买卖期货),并充分运用投资组合理论、套利定价理论等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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