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金法 > 基金法律法规 > 其它 >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2)
www.110.com 2010-07-26 17:05

  下面我们以上投摩根阿尔法为例(见附录),来具体分析如何正确阅读基金季报。

  在这份基金季报中(节选),投资者首先看到的是该基金产品的概况、简要的投资策略和业绩比较标准。业绩比较标准比较的是本基金在一定期限内是否获得了更好的表现:一是收益是否更多,二是风险是否更低。其次是关于基金净值的情况,特别是基金净值与业绩比较标准的差异,上投摩根阿尔法在2007年的二季度中取得了比业绩比较标准更好的成绩,因为它的收益高于业绩比较标准14.85%,而风险(用收益的标准差来衡量)又小于业绩比较标准的标准差0.0011。接下来是关于投资基金经理的介绍和基金经理的报告,使你对基金经理有个大体的判断;最后是关于投资组合的报告,这一部分比较重要。在这里,我们首先看到基金在过去一个季度中的具体仓位,上投摩根阿尔法的股票投资占84.33%,说明基金经理对大市看好,仓位较高;其次是关于基金的投资股票组合中的行业配置,基金持有股票的前十名的投资情况以及投资债券、权证等资产的情况。由于基金报告的推出要滞后于报告期的信息截止日后一段时间,所以基金的绝对收益只能作为大致的参考。在基金经理对于市场展望的阐述中,投资者可以清晰地了解该基金的投资思路。作为一只基金的成绩单,投资者可以对该基金有一个感性的认识,也可凭着基金季报与其他基金进行初步的横向比较。但投资者还需要认识到,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其未来的收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