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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起佛山最低工资770元/月
www.110.com 2010-07-13 15:50

广东省调整最低标准,力争连续三年提高

本报综合报道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厅获悉,省政府已下发《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企业职工、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4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将为全国最高

新标准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从原78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调整后,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暂为全国最高。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期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的,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2.9%,每个类别增长率超过10%,其中第五类增长最快,提高了17.8%。 

为促使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通知》在要求各市原则上统一执行省确定标准(深圳市按《深圳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的基础上,首次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但明确不得下调标准。个别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可以执行低一类标准。
   
力争连续三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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