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案例 > 解除合同 >
员工反映意见措辞激烈遭开除引发劳动纠纷
www.110.com 2010-07-05 16:29

    就职于EBWOR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张某等职工,以联名邮件的形式向单位领导反映意见,却没想到被单位开除并被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原告EBWOR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解除纠纷案。

     原告EBWORK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称,原告公司系外商独资企业,被告张某原系该公司职工,双方签有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1月12日下午五时许,原告公司全体高层领导收到一封署名为“中国员工向领导致敬!”的电子邮件,系部分员工反映他们对原告公司放年假、年终奖和项目奖等问题件的意见。但从邮件内容看却极具煽动性和威胁性,如其中写有:“公司务必于明天之前对年终奖作出答复。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我们的工作热情,产生了不良后果;如果不满足要求,我们会立即集体采取下一步行动”等。后经核查,在该邮件上签名的十二名员工中包括被告张某。

    现原告公司认为被告张某通过发集体联名邮件的形式、选用极不尊重和礼貌的措词反映意见,已不具备身为一名员工所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被告的行为不仅极大损害了原告公司的形象及公司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感情,而且也严重违反了原告公司的规章制度。原告公司据此于2006年1月23日对被告做出开除决定,是符合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的。故原告公司不同意北京市要求原告公司向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裁决,特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驳回被告张某有关索要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