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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
www.110.com 2010-07-02 15:40

  各区、县劳动局、工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市政府1995年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现就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雇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城内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据《劳动法》和《规定》应当从用工之日起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市劳动局主管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并提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雇工劳动合同书的样本;各区、县劳动局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城内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其雇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个体劳动者协会积极协助做好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有雇工行为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雇工已按《北京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1989年6号令)的规定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法变更相关的内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依据《劳动法》和《规定》立即签订劳动合同。

  四、今后新开办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雇工的雇佣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由雇主持劳动合同到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雇工登记手续,申领《用工簿》。

  五、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故意拖延不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发《用工簿》或不予进行《用工簿》的年度检验,区、县劳动局不予签发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就业证》,市、区、县劳动局有权责令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市、区、县劳动局依据《北京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1989年6号令)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市政府1995年14号令),按擅自雇工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

  附件一:个体工商户雇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_____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__%。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 签名(盖章)

  乙

  方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劳动合同续订书

  --------------------------
  |  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年__月__日,至__|
  |年__月__日终止。              |
  |                        |
  |                        |
  |                        |
  |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
  |               年  月  日  |
  |------------------------|
  |  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年__月__日,至__|
  |年__月__日终止。              |
  |                        |
  |                        |
  |                        |
  |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
  |               年  月  日  |
  --------------------------
    劳动合同变更书
  ---------------------------
  |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
  |变更:                      |
  |                         |
  |                         |
  |                         |
  |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
  |                 年  月  日 |
  |                         |
  ---------------------------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个体工商户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个体工商户与雇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知乙方。

  三、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第二十三条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四、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附件二:私营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雇用单位)

  乙方(受雇职工)

  性 别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

  省(直辖市)

  地

  区

  县(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月。

  本合同至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方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
  |                            |
  |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期限合|
  |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年___月___日,续订合|
  |同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
  |                            |
  |                            |
  |                            |
  |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
  |                            |
  |                            |
  |                            |
  |  法 定 代 表 人                 |
  |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
  |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续订|
  |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年___月___日,续订合同___|
  |________________终止。         |
  |                            |
  |                            |
  |                            |
  |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
  |                            |
  |                            |
  |                            |
  |  法 定 代 表 人                 |
  |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
    劳动合同变更书
  ------------------------------
  |                            |
  |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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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
  |                            |
  |                            |
  |                            |
  |  法 定 代 表 人                 |
  |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                            |
  |                            |
  ------------------------------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企业与职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知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应同身份证一致,不得有误。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九、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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