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韩国的《终身教育法》(2)
www.110.com 2010-07-10 14:42
1998年,韩国提出了《终身学习法》草案,组织了两次全国性问卷调查,收集各个不同领域意见。教育部举办公听会,对终身学习法草案和从全国收集到的相关意见作了深入讨论研究,从而达成了制定《终身学习法》的共识。
二、确立终身教育体系,以法推动终身教育
韩国的教育部规格很高,被称为"教育及人力资源部",资源部的第一把手由副总理级干部担任,便于跨部协调,制定国家人力资源的相关政策,部设有终身教育司和中央协调委员会,研究和协调全国性的终身教育政策。
《终身教育法》公布,为韩国终身教育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它的推动方向是:要把目前以学校为中心的教育体制,转换成以财政支援为中心的终身学习体制,建立全面负责终身教育的组织和支援机构,即:"建构教育法中的基本体制,建立21世纪知识社会的新教育体制--开放教育社会、终身学习社会 。"[5]
人们对韩国公布的《终身教育法》,有不同评价。有的韩国学者认为:《终身学习法》草案中包括了发展性和哲理内容,与现行的《终身教育法》比较,现在制定的法律显得消极。[6]
我相信,通过《终身教育法》付诸实践和总结修改,必将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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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朴福仙.韩国的终身教育.台湾比较终身教育 2003.5.
[2]韩国终身教育法第四条
[3] [4] [5] [6]朴福仙.知识社会与韩国终身教育政策.台湾:2002年知识社会与终身教育国际研讨会论文集P176、98、165、166.
解读韩国的《终身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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