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拍卖法 > 拍卖程序 > 拍卖委托 >
哪些情形下法院可撤回拍卖委托
www.110.com 2010-07-17 10: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

  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案外人对拍卖的财产提出的确有理由的异议;

  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