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法 > 商标转让 >
商标转让与使用许可的区别
www.110.com 2010-07-08 17:10

注册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并由其专用的一种法律行为。注册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种法律行为。

    注册商标转让的特点:1.注册商标转让属于全部转让而不是部分转让;2.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使用商品(或提供服务)不能超过原来核定的使用范围;3.转让注册商标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捉出书面申请并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和公告;4.法规未规定转让的有偿性、无偿性;5.注册商标转让属于自由转让而不是限制转让。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特点:1.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2.在使用许可中,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明确的,即许可方要监督被许可方的商品(或服务)质量,被许可方要保证商品 (或服务)质量。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