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一名美院学生在教室单独作画时对女模特实施不轨行为,女模特准备起诉该学生的事情被媒体炒的沸沸扬扬,并被冠以“京城性骚扰第一案”。由于8月28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被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因此该案格外吸引媒体的目光,记者也就此采访了代理该案的李莹律师。
案由从“性骚扰”到“侵权纠纷”
“8月29日,也就是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被表决通过之后的次日,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李莹律师向记者透露:虽然在正式起诉书当中明确提出了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性骚扰,但该案的案由是“侵权纠纷”而不是“性骚扰”。
“当我到立案庭以‘性骚扰’为案由立案的时候,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对此感到很为难:没有‘性骚扰’这个案由啊!”李莹律师说。
尽管如此,李莹律师毫不气馁,找到立案庭庭长。鉴于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虽然被表决通过了,但要到年底才能生效的实际情况,立案庭庭长建议以“侵权纠纷”为案由。
“我们同意了立案庭庭长的建议。在此之前,受到性骚扰侵害的女性只能以人格尊严权、健康权或名誉权纠纷为案由来打官司。而此案以‘侵权纠纷’为案由,无疑为以后的法庭审理提供了一定的空间。这一改进可以说是得益于‘性骚扰’被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所明确禁止。”李莹律师表明了对法院这一作法的肯定态度。
“我们当然希望最后的判决书里能出现‘性骚扰’字样,虽然这不是我们所能决定的,但我们会去争取,会去努力。”
没能以“性骚扰”为案由提起诉讼,或多或少总有些遗憾。并且,李莹律师告诉记者,年底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之后,“性骚扰”是否是一个正式的案由也还是个未知数,现在只能是拭目以待。
提醒受害者注意收集证据
“相对来说,这个案子证据是比较充分的。从目前的证据情况看,我的当事人打赢这场官司的可能性比较大。”李莹律师表示很有信心替当事人打赢这个官司。“当然,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律师来讲,我不可能向我的当事人保证案子能百分之百打赢。”李莹律师严肃地说。
相关文章
- ·律师如何为被拆迁户维护权益
- ·广州日报:维护妇女权益首在“平等权”
- ·被拐买的妇女儿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 ·三大网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 ·维护律师权益
- ·健全四项机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 ·健全四项机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社会发展
- ·维护农村妇女权益若干问题及建议
- ·面对家庭暴力 谁来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 ·豫小寨杨村多措维护妇女土地权益
- ·辽宁完善保障妇女权益规定 具体界定“性骚扰”
-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现状及建议
- ·反对家庭暴力与维护妇女权益
- ·法院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 ·秀山乡三项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劳动者合法权益
- ·阿瓦提县依法维护外来妇女劳动力权益
- ·京城失业女性七成再就业 妇女劳动权益受关注
- ·宿城法院多措并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 ·深化妇女普法教育 促进妇女权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