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案例 >
咸阳43名学生肠胃不适续:豆瓣酱含亚硝酸盐
www.110.com 2010-07-26 15:42

  12月21日下午3时许,渭城区北杜中学43名学生出现胃肠道不适反应。目前原因已经基本查明,原来是学生们当天在食堂吃的豆瓣酱有问题。

  据渭城区工商局消保科李玮讲,造成多名学生胃肠道不适的原因,据判断是北杜中学学生食堂采购的豆瓣酱所引起。据调查,这些豆瓣酱是该中学食堂员工在秦都区马庄镇农贸市场购得,工商局人员通过查访,找到农贸市场一位摊主,此人本月15日从西安市方欣批发市场购回了6桶“西安市临潼区东赵质忠酱菜厂”生产的“重庆红油豆瓣酱”,每桶约5公斤,其中一桶就卖给了北杜中学食堂。

  渭城区卫生局苏副局长表示,目前应急处置小组已经展开工作,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核实的情况和实验室检测,证实为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

  目前渭城区委、区政府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救治中毒学生,同时责令北杜中学食堂停业整顿,工商部门已前往临潼该豆瓣酱厂进行调查,并在渭城区开展大检查,发现同类商品,立即下架处理。(于忠虎 董知行)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