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动态 >
山东全面推行“可追溯”监管保障节日食品安全
www.110.com 2010-07-26 14:54

 为确保节日食品安全,山东省工商局全面推行“一户多档”等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实现对食品质量从进货、销售到退市的全流程“可追溯”监管。

  山东“一户多档制”规定,食品经营业户都要建立供货商档案,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并向供货商索取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实名登记制”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须佩戴标明个人真实姓名和身份的胸牌;“熟食证明登记制”规定集贸市场、庙会等流动经营的熟食制品户,须在工商部门登记身份情况、经营状态等详尽内容,并实行动态管理;“标牌公示制”则规定市场销售的裸(散)装食品须设置统一标牌,注明食品名称、产地、成分、保质期等信息。

  目前,山东食品安全“四项制度”已在全省所有农村食品经营业户和5000余个农村集贸市场推广,基本实现无缝覆盖,在城区流通领域食品市场也得到全面引入,从而实现对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衔接式监管,切实保障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此,山东省工商局将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市场质量快速检测能力,以乳制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重点场所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力确保消费安全。

  同时,山东工商部门将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健全消费指导和咨询服务体系,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改善消费者消费预期,确保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