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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事件背后官场“潜规则”
www.110.com 2010-07-26 14:55

  2009年轰动一时的“瘦肉精”事件不仅令一批不法肉贩落网,也揭出了事件背后的一系列职务犯罪行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工商分局原局长胡本新、原副局长梁森南受贿窝案。近日,被控受贿26万元,行贿胡本新14万元的梁森南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受审,而他的顶头上司胡本新已在此前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接受公诉人和法官询问时,他不时将身体前倾,还将手放在右边耳朵旁,貌似要竖着耳朵才能听清询问,说到动情之处,突然不可抑制地哭了起来,导致法官不得不暂停审理,并一再提醒被告人稳定情绪……

  痛哭者正是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工商分局原副局长梁森南。

  近日,继广州市海珠区工商分局原局长胡本新之后,该局原副局长梁森南受贿、行贿一案在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审。令人震惊的是,庭审显示,这个窝案中竟然出现了用受贿款逐级“进贡”的“阶梯型”行贿行为。

  记者获悉,该案现已审结并将择日宣判。

  受贿:企业属下“一个都不能少”

  今年46岁的梁森南是佛山南海人,案发前担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副局长。2009年4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起诉书显示,梁森南涉嫌受贿的事实多与他任职副局长、分管牲畜屠宰及市场升级改造有关。受贿场所要么是在他的办公室,要么就在酒楼。

  记者了解到,梁森南收受的第一笔贿赂是其在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办公室主任期间。彼时,他主要负责该局的物业和印章管理。

  2002年1月的一天,他收受了广州市长江企业发展公司总经理赵某给予的贿赂款5万元。赵某给钱的目的就是希望梁森南在广州市长江企业发展公司办理市场改造的过程中给予关照。

  据公诉书显示,在2005年8月至2009年3月,梁森南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副局长期间,先后8次收受他直接主管的该局牲畜屠宰管理执法大队队长杨海生给予的贿赂款合计7.6万元。

  2005年9月至2009年1月,梁森南利用分管该局牲畜屠宰管理执法大队的职务便利,在他的办公室、饭店等场所,先后8次收受他的下属,该局牲畜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梁剑锋给予的贿赂款合计3.2万元。

  此外,根据公诉人指控,2006年至2009年春节前,梁森南利用分管市场登记证的审批、年检、市场规范化管理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家农贸市场和肉菜市场相关负责人以及商户的贿赂款共计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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