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特殊条件下可以收养?
www.110.com 2010-08-26 13:58
特殊条件下的收养是相对于一般条件下的收养而言的。收养法首先规定了一般条件下的收养。收养法在规定了上述一般条件下的收养的基础上,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条件下的收养。如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以及收养继子女等。之所以称他们是特殊条件的收养,是因为他们不受某些一般收养条件的限制。
关于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收养,《收养法》第7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下列限制:(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三)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
关于孤儿和残疾儿童的收养,《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关于继子女的收养,《收养法》第1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的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不受下列限制:(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二)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三)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四)收养1名子女的限制。
关于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收养,《收养法》第7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下列限制:(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三)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
关于孤儿和残疾儿童的收养,《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关于继子女的收养,《收养法》第1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的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不受下列限制:(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二)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三)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四)收养1名子女的限制。
相关文章
- ·特殊收养条件包括哪些?
- ·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收养子女
- ·收养法规定了哪些特殊条件下的收养?
- ·收养法规定了哪些特殊条件下的收养?
- ·收养法规定了哪些特殊条件下的收养?
- ·收养须具备哪些条件,怎样才可以申办收养公证
- ·收养法规定了哪些特殊条件下的收养?
- ·在哪些特殊条件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除收养关系
- ·独身男子收养女性有哪些特殊要求?
- ·被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
- ·法定收养条件有哪些?
- ·孤儿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
- ·收养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怎样申办收养公证
- ·合法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 ·外国收养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 ·收养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 ·收养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 ·收养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