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税收优惠 > 区域优惠 >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www.110.com 2010-07-15 16:13

    1、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起,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当年出口产值达到企业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牐2、 开发区财政设立科技扶持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发展。

牐3、开发区财政设有企业发展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发展生产。

牐4、开发区设立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

牐5、开发区土地实行浮动地价制度,对高新技术项目、世界500强投资项目、高投资密度项目、高投资回报项目实行优惠地价。

牐6、开发区对进入科技创新园的科技型企业,实行房租第一年全免,第二年50%、第三年免30%的优惠政策。

牐7、凡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凡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除列为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