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CDMA营业收入获批可差额纳税 适用3%税率
www.110.com 2010-07-15 15:02
本网讯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所属网络资产分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联合开展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5号),批准中国电信CDMA网络通信业务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
据悉,为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经批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开展了收购CDMA网络资产和业务的工作。2008年10月1日起,CDMA网络将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所属网络资产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网络分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股份分公司)负责运营并统一向用户收取通话费、月租费、网间结算、增值业务等运营收入,电信股份分公司按规定标准定期向电信网络分公司支付价款。
为此,通知明确,自2008年10月1日起,电信股份分公司应就其向CDMA用户收取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电信网络分公司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电信网络分公司从电信股份分公司分得的CDMA业务收入按照“邮电通信业”税目适用税率3%缴纳营业税。
相关文章
- ·中国电信:未就收购母公司资产实质性协商
- ·如何对营业税的适用税率进行稽查
- ·如何对营业税的适用税率进行稽查
- ·WTO与改善中国电信法律环境
- ·WTO与改善中国电信法律环境
- ·中国电信服务业政府管制的法律思考
- ·GATS框架下的中国电信法律环境研究——全国“十
- ·中国电信服务的若干法律问题
- ·"中国电信.cn"域名抢注案落定 双方和解
- ·中国电信服务业政府管制的法律思考
- ·营业税的纳税适用范围分别是什么
- ·建筑业收入什么时候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
- ·保安公司取得的收入可否按差额缴纳营业税?
- ·中国电信在英国伦敦成立欧洲公司 12日正式挂牌
- ·中国电信1.88亿元控股中卫国脉 涉足房地产业务
- ·中国电信重组“中卫国脉” 否认进军房地产
- ·中国电信进军房地产 外行跟风哄抢市场大蛋糕
- ·2009年中国网游市场销售收入达256亿元 数字
- ·中国规定官员报告个人收入房产等 瞒报者将受查
- ·外媒热议中国经济赶超日本 人均收入远落后日美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