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汇算清缴规定
www.110.com 2010-07-15 15:18
问题:我是私营独资企业,上半年效益较好,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申报纳税。下半年效益滑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出现应退税,请问下年度给予退税吗?
答复: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17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应纳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实行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的办法,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上一篇:个人所得税法的福利费、救济金是什么
- 下一篇:个人投资者取得投资企业住房怎样征个税
相关文章
-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
- ·大连地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当注意的问题
- ·关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
- ·(规定)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个人独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何规定
- ·个人独资企业注意事项
-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事由
-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程序
- ·个人独资企业具体解散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知识指南)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 ·(法律知识)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法条解释)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
- ·(法律知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