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类白酒计税办法和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www.110.com 2010-07-15 14:55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计税依据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数量具体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 上一篇:2001年酒类消费税政策调整相关问题
- 下一篇:摩托车消费税购置税有望减免
相关文章
-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 ·如何确定买卖金融产品营业税计税依据
- ·印花税的缴纳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契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 ·对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计税依据如何定
- ·如何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 ·如何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 ·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
-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
- ·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
- ·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如何规定的?
- ·四级工伤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工伤医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