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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水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www.110.com 2010-07-15 16:29

  问题:我单位专门为农户提供灌溉农田用的水源,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财税[2005]19号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和排涝劳务取得的应税收入免征营业税。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和排涝劳务是指单位和个人直接对农田提供灌溉或排涝的劳务。纳税人未直接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和排涝劳务取得的水利工程水费等供水不属于营业税的免税范围,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国税函[2007]46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规定,水利工程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因此,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提示:如果您单位直接为农户的农业生产提供灌溉和排涝劳务,附带提供农田用水,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免征营业税;如只提供用水,不提供或不直接提供相关农业劳务,就应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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