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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明师解读2010年全国司法考试大纲
www.110.com 2010-07-23 14:35

  5月28日,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公布。2010年大纲为广大考生带来了那些信息。大纲又应如何解读。万国明师为我们提供了最权威的解读。

  据万国权威统计:相比2009年大纲,2010年大纲删除考点近24处,变更考点34处,新增考点48处,调整幅度一般,主要集中在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等重点学科,大纲中只有少数的学科结构,考查内容和考查方式几乎没有变化。

  万国明师针对2010年大纲提出了以下几点解读,以方便广大考生的备考复习。

  首先,法规变化永远是主旋律!

  司考的对象是“现行法律”,即目前生效的法律为对象。司考一定要反映中国最新的法律和实践的变化,因此,新法的出台和旧法的修改是必然考查点。当然,司考的“法规”还包括“司法解释”。中国的法治在进步中,因此,2009年8月份后到2010年大纲出来前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变化自然反映到2010年司考大纲中。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新增法律方面,诸如《侵权责任法》等,考查分值绝对不少于20分;

  (2)法律修订方面,诸如《著作权》等法律做出重点修改;

  (3)新增司法解释方面,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国际私法等多个司法解释。最引人注目就是《关于行政许可案件》的司法解释,预计分值在10分以上。

  对照2009年大纲,2010年新增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22件,其中,民法7件,刑法4件,刑事诉讼法3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件,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件,经济法2件,国际私法2件,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2件。根据“新法必考”原则,对于2010年大纲新列入的“法规”必须掌握!但是,2010年有一部尴尬的法律,那就是《国家赔偿法》,它的生效时间是12月1日,在司法考试之后,大纲对修正部分并没有收录。因此,相关内容是否会作为2010年司考的内容,这一点到现在仍不明朗。但复习的时候还是注意,以防万一,做到有备无患。

  其次、新增考点是必考点。

  2009年的司法考试再一次证明了“新增考点是必考点”的铁律!2009年大纲新增了12个理论性考点(除去法规),考查分值在21分。无论是法理学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还是刑法中的“被害人承诺”都进行了考查。而2010年大纲理论上最大的变化点莫过于从刑法的“三阶段”犯罪论体系又改成了“四阶段”,加入新的刑法命题组成员!这个将是2010年理论考查重点!在法理学新增了“法律规则与语言”等理论考点,需要重点关注。

  再次、删除考点有限,变更考点精炼。

  由于2008年和2009年两次司考大纲的大瘦身,删除考点达到20%左右,所以导致了2010年大纲已经精简到不能再精简的程度,除了继续删除考查意义不大的考点外,2010年大纲的重心还是放在了“考点变更”上,要求考点的表述更加的精炼和专业。删除的考点考生自然可以大胆的不去管它,包括之前考过的真题也可以忽略。变更的考点虽然没有新增的考点来的重要,却也是重要的内容,特别是表述上有所调整的考点,必须掌握!

  最后,法律还是成为了政治的晚礼服。

  今年大纲中还是采用了 “关于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指导原则纳入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说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单独的一篇,内容包含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等。随着2007年简答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次考查2分,2008年结合“三个至上”对其的再次考查20分,2009年考查25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2010年的司法考试中将依然从不同的角度继续考查考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和运用。

  每一次,大纲千呼万唤出来后,仍然是一个“犹抱琵琶半遮面”。万国明师提醒考生在使用大纲时要保持理性的态度,不要被大纲的表面变化所迷惑,记住“岁岁年年大纲相似,岁岁年年考点不同”。2010年司考的号角,在这一刻已经正式的吹响!考生复习的重心依然是“重者恒重”和“新增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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