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李晓霞律师在积极投身维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同时,还多次参与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老龄委、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以及湖南路地区的五条巷、渊声巷社区组织的大、中、小型各类义务咨询活动,为老年妇女的人身、家庭、财产、婚姻等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2003-2006年期间多次做客江苏教育台、南京电视台、南京音乐台、南京交通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进行妇女维权方面的话题访谈。并在众多媒体进行少年犯罪的案例评析、青少年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例点评等等。此外,还多次深入大、中、小学校进行法制讲座,受课人数达千余人。
从业20余年来,使李晓霞深深认识到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其于2003年加入了“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列,成为一名注册的“中国志愿者”,先后办理了30余起法律援助案件;1999年李律师开始成为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维权志愿者”至今已连续七年参加了20余起相关的维权活动;2002年李律师开始进驻湖南路地区义务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现该服务工作在她的努力下一直在持续地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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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未保”工作受省人大肯定
去年底,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晓霞律师随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4名委员及秘书处的1名工作人员一道前往香港,考察、学习、探访了香港的法律援助署、防止虐待儿童会、亚洲法律资源中心、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社会福利署、循道卫理会综合服务中心、明爱医院及参加了高等法院、终审法院、东区裁判法院少年法庭的案件开庭中的旁听,并与香港的大律师、当值服务律师进行了法律上的探讨与交流,江苏律师对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受到一致好评。
在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制定过程中,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先期组织全体委员参与了该条例的讨论稿的修订,之后,李晓霞又作为听证代表参与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中,李主任总结自己的办案经验,立足未成年人保护,运用法律的眼光,分析了人身伤害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修改建议,得到了江苏省人大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把我们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业务委员会的工作提升到立法的高度。
李晓霞律师简介现为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工作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农工民主党南京市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南京市物价局价格听证代表,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理事会理事,南京女子监狱特邀监督员。2002年在“三下乡”活动中成绩突出被江苏省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评为“先进个人”;2003年被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评为“维权先进个人”;2004、2005年连续两年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省直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称号;2006年获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办“四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来,李晓霞律师亲历了律师制度的恢复,目睹了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特别注重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注重社会公益事业,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法制帮扶教育、关心孤残儿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了省、市领导及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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