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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极速网吧老板被判免予赔偿
www.110.com 2010-07-10 13:59

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胡先生等20名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受害人亲属,起诉该网吧经营者郑文京、张敏敏人身损害赔偿案在海淀法院一审结案并公开宣判,受害者亲属索赔未获支持。
   海淀区法院认为,胡先生等人就同一事实所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丧葬费、抚养费等费用,在其他案件审理时已经提出了诉讼请求,本案中再次对郑文京、张敏敏提出侵权诉讼,没有法律依据。原告称其在其他案件审理中只按照相关费用的60%提出诉讼请求,但与其在本案审理中提交的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不同,且其他案件审理时已经对胡先生等人提出的合理费用予以了赔偿,相关费用的证据原件均在其他案件的卷宗中。

  同时,因上述判决中已经判决纵火犯刘某等侵权人对胡先生等人的全部合理损失予以了赔偿,故应视为刘某等人应对此次事件承担全部侵权责任。故对于胡先生等人要求郑文京、张敏敏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此案宣判后,原告胡先生等人的代理律师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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