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3)
www.110.com 2010-07-27 16:54
当然,“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顺序”的法律意义,并不仅仅在于举证先后顺序的改变,重要的是,它明确了在特殊侵权中对特定事实的举证主体和责任承担,这意味着,对特定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诉讼当事人(被告方)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并加以有说服力的证明,就有可能产生败诉的结果。就此而言, “举证责任倒置”的侵权诉讼,相应加大了被告方的诉讼风险。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一些特殊的侵权诉讼中,确定过错和侵权构成的重要证据,往往是由被告方掌握着,原告方获得这些证据有一定困难,因而由被告方对某些特定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有利于查明真相,正确判案,也能更好地体现公平与公正。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形
相关文章
- ·举证责任倒置情形给用人单位提出的新要求
- ·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 ·专利侵权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只适用于六种情形
- ·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形
- ·拆迁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适用浅析
- ·看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单位应对员工绩效
- ·建议“举证责任倒置”认定农民工劳动关系
- ·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例外情形
- ·浅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 ·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探析
- ·产品质量致人损害举证责任倒置范围
- ·浅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 ·既有好处也有隐忧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往哪走
- ·论民事案件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依据
- ·如何正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 ·举证责任倒置是遏制刑讯逼供的前提
- ·专利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倒置
-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的倒置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