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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www.110.com 2010-07-23 10:50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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