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承运人享有留置权?
www.110.com 2010-07-10 23:43
依《合同法》第315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这样规定是因为:
货物运输合同为双务合同,运费乃承运人运送义务之对价,也是承运人履行义务之目的,因此承运人完成运送义务后有运费请求权。对于保管费和其他运费费用,是指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因实际需要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且不能包含在运费中,这些费用支出实为收货人或托运人利益而为,故应由受益人承担。如果得不到这些费用,则承运人利益不保,故本条规定其留置权,性质为担保物权,可以对抗所有权人及其他债权人.
- 上一篇: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 下一篇:抵押权和留置权竞合时的效力
相关文章
- ·试论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留置权
- ·承运人的免责,即在什么情况下承运人不负赔偿责
- ·在什么情况下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 ·关于承运人的留置权
- ·什么情况下留置权消灭
- ·关于承运人的留置权
- ·关于承运人的留置权
- ·承运人的留置权
- ·承运人对货物毁损、灭失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赔
-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在什么情况下不
-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在什么情况下应
- ·什么是施工留置权?
- ·船载货物的扣押与承运人留置权之比较分析
- ·什么是实际承运人
- ·提单正常流转后托运人不再享有对承运人的诉权
- ·留置权消灭有什么原因
- ·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
- ·债务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回留置物?
- ·什么是留置与留置权?
- ·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