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刑法知识 >
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www.110.com 2010-07-14 15:43

 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根据这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我国刑法有权管辖,但是这种有两条限制:一是这种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必须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当然,要实际行使这方面的管辖权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为犯罪人是外国人,犯罪地点又是在国外,如果该犯罪人不能引渡过来,或者没有在我国领域内被抓获,我们就无法对其进行刑事追究。但是,如果刑法对此不加以规定,就等于放弃自己的管辖权,那些犯罪的外国人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进行侵害。因此,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法律上表明我们的立场,这对于保护我国国家利益,保护我国驻外工作人员、考察访问人员、留学生、侨民的利益是完全必要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