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监督
www.110.com 2010-07-14 10:17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的罪犯没有依法予以的,或者执法不当,或者财物未及时上缴国库的,应当及时通知纠正。而实践中罚金、没收财产(以下简称“两刑”)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严重。一是执行机关重视不够。人民法院既是“两刑”的判决机关,又是“两刑”的执行机关,存有重判决轻执行的思想倾向,表现在对“两刑”执行的人力、物力配备不足,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不到位。二是检察机关监督不力。有的检察机关尚未指定相关部门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有执行不到位的或者违法的未能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笔者认为,对“两刑”执行的监督应抓以下重点内容:
一查判处罚金的罪犯是否按期按数缴纳,对不能按期按数缴纳的要查明情况和原因。
二查对期满后拒不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是否,强制执行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查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时,人民法院是否追踪执行,使其不能逃脱罚金刑的执行。
四查对遭受不可抗拒灾祸而缴纳确有困难的是否按规定程序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五查没收财产是否属于罪犯个人所有财产。
六查没收财产需要偿还罪犯负债的,其是否属没收财产判决前发生的正当债务,是否有债权人的请求。
七查罚金及没收财产是否按时上缴国库,是否有挪用和私自处理的情况。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两刑”的罪犯没有依法予以执行或者执行不当或者罚没的财物未及时上缴国库的,应当及时通知纠正。书面纠正要求执行机关在15日内回复,执行机关不回复的可通过上一级检察机关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范方兴
乔修仁
相关文章
- ·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 ·没收财产与罚金、罚款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执行《财产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投资型财产保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业务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财产险2000年问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
- ·没收财产刑执行难的立法对策
- ·没收财产如何执行?
- ·关于协助执行对专利申请权进行财产保全裁定的
- ·我国首次对卡拉OK经营场所侵权被诉案执行财产保
- ·浅析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
- ·夫妻共同财产执行的具体径路
- ·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 ·破产清算文书--提请裁定准予执行破产财产分
- ·破产清算组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情况报告
- ·______破产清算组提请裁定准予执行破产财产分配
-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 ·加强社会保险监督工作的意见
- ·人社部将稳步提高社保待遇 加强基金监督管理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没收财产的法律依据
- · 没收财产能单独适用么
- · 没收财产能单独适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