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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天朔昨受审否认授意打人
www.110.com 2010-07-13 09:54

  昨天,歌手臧天朔被控聚众斗殴一案在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名列第二被告的臧天朔否认检察机关的指控,其辩称,案发当晚有下属告诉他发生了纠纷,他便让吕长春去解决纠纷,但并未指使打人。但是,第一被告吕长春当庭供述,案发当晚臧给的指示是:“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打”。

  据指控,臧天朔于2003年授意近百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庭审现场

  体态未瘦 神情憔悴

  昨天,歌手臧天朔被控聚众斗殴一案在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判庭安排在法院的第二法庭。昨天上午8点10分左右,3辆警车驶入法院,车刚停稳,多名法警便上前打开车后门。随后,7名被告人被依次押下警车,并很快被押解到法庭暂看室,等待进入法庭受审。

  暂看室内,45岁的臧天朔身穿一身黑色运动服,外套橘黄色号服马甲。羁押一年多,臧天朔的身形体态未见消瘦,依旧留着寸头,但其略显憔悴,表情也显得异常严肃。

  8点40分,本案7名被告人的家属和辩护律师聚集到法院传达室。法警的安检比较严格,除了禁止携带相机、录音笔,连手机都要求不能带入法庭。

  8点55分,距离开庭时间5分钟。7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指令下,按顺序列成一队,准备进入法庭受审。记者注意到,排在第一位的是第一被告人吕长春,臧天朔紧随其后,是本案的第二被告人。据介绍,今年44岁的吕长春曾参与数起聚众斗殴,但仍被臧任用为“朋友迪吧”总经理。

  昨天一同受审的另外5人与臧天朔并无瓜葛,他们涉嫌在2002年时与吕长春在北京市朝阳区共同参与了另外一起聚众斗殴案件。

  9点整,随着法官法槌落下,吕长春、臧天朔等7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走向法庭被告席,庭审正式开始。臧天朔等6名被告人被带离法庭,吕长春首先接受审判。

  庭上诉辩

  否认指控 当庭翻供

  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第一被告人吕长春向法庭供述称,案发当晚,他前往朝阳区安家楼臧天朔所经营的“有戏”酒吧,与臧商议,臧给的指示是:“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打”。

  昨天上午,法庭对第一被告吕长春调查完毕后,第二被告臧天朔被押至被告席。随后,公诉人开始宣读书。“不属实!”宣读完毕后,当法官询问是否对指控有异议时,臧天朔当即回答。

  臧天朔称,案发当晚有下属告诉他发生了纠纷,他便让吕长春去解决纠纷,但并未指使打人,械斗的事他是次日得知的。而此前,臧天朔在归案时,曾向公安机关作出有罪供述。

  庭审焦点

  是否授意械斗

  为定罪量刑关键

  臧天朔当庭翻供,能否开脱自己,对此,著名刑辩律师许兰亭说,按照“轻口供,重证据”原则,就看检察机关是否有一个证明臧天朔“授意”的完整证据链,如果臧天朔的口供出现反复,那么就看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

  许兰亭指出,如果臧天朔最终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他的刑期最高不会超过10年。此外,有专家指出,因本案造成一人死亡,法院判决可能会对指控的罪名进行变更。因为,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出现人员死亡的聚众斗殴,罪名就不再是聚众斗殴罪,而是转化成故意或。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即使法院判决不变更聚众斗殴罪名,但在量刑时会参照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的标准来量刑。

  据介绍,此案原定审理两天,后变更为一天审理完毕,为此,法官连夜加班审案,至昨晚8点多庭审才结束,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均已结束。市二中院将择日宣判。

  案发经过

  合伙开店生债务 百余人持械斗殴

  据悉,此案缘起臧天朔与孙宝和合作经营迪吧。2002年10月,臧天朔通过北京一个歌手结识孙宝和,两人一拍即合,商定在廊坊开办“朋友迪吧”,臧天朔占30%股份,孙宝和占70%。2002年12月31日,“朋友迪吧”开业,借助地段优势和名人效应,迪吧生意很不错。不料后来二人产生分歧。

  ■合开迪吧生分歧

  欠人20万转让费

  有知情人回忆,开始时,臧天朔每周四都来一趟,开着他那辆标志性的悍马车。在臧天朔提供给司法机关的一份证词中可以看到,在迪吧装修过程中,孙宝和经常以臧天朔的名义赊欠建筑材料,迪吧开业后,孙宝和任经理,但又出现拖欠迪吧员工工资的状况,对臧天朔本人造成不好的影响。

  2003年1月1日,臧天朔经纪人找到孙宝和,要求其将财务管理权交出,遭到拒绝。1月15日,臧天朔同孙宝和还有被孙宝和拖欠建筑材料款的债主一同来到廊坊步行街派出所,臧天朔要求孙宝和当众说明他所拖欠的建筑材料款项与臧天朔本人无关。1月16日中午,孙宝和答应退股。1月24日,孙宝和与王正宏(臧天朔一方的工作人员)签订协议书,转让费30万元人民币,王正宏当时付10万元,剩下20万元约定日后补齐。此后,臧天朔和王正宏各占迪吧股份的50%,但是剩余20万元一直没有给孙宝和。

  ■北京运打手至廊坊

  群殴致一死多伤

  为了讨回欠款,孙宝和带领迪吧的保安经理孟龙及十余名保安乘坐依维柯客车来到“朋友迪吧”,索要20万元的转让款,遭到迪吧副总经理和几名保安的阻拦,双方发生口角。孙宝和随即与身在北京的吕长春电话联系,两人在电话中互相辱骂,并约定双方纠集人员3小时后在廊坊市火车站广场见面。此后,孙宝和将自己经营的迪吧内的20多名保安召集到一起,分发棒球棒、铁管等工具做好械斗准备。

  起诉书显示,2003年6月21日凌晨,吕长春纠集商德军等近百人持砍刀、铁管、木棍等凶器,从北京驾驶多辆车来到河北省廊坊市火车站广场,与孙宝和带领的20余人发生械斗。在械斗中,孙宝和一方的保安经理孟龙被钝器击打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多名参与斗殴者受伤。

  此外,斗殴还造成广场上无辜人员受伤。此案中被打的无辜路人王小生的家属告诉记者,吕长春等近百人当时开着十几辆面包车到达廊坊火车站广场,下车二话不说见人就砍。20多岁的王小生当时路过广场,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被面包车上冲下来的打手砍倒在地,王小生挣脱跑开后,又被打手抓回,背上挨了数刀,随后被拖进迪吧,在打手们弄清他不是迪吧人员后,又将他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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