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从事个人理财业务 公司负责人获刑
www.110.com 2010-07-13 09:54
上海某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南汇分公司负责人姚波,以单位名义非法从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非法经营额折合人民币达100余万元。近日,姚波被南汇区法院以一审判处1年8个月,并处人民币3万元。
去年2月,该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经工商注册登记后成立,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咨询等,不具备从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经营资格。不久,该公司在南汇区设立了分公司,并任命姚波担任负责人。同年4月至9月,姚波在担任分公司负责人,以公司名义在辖区内招揽投资者进行外汇等个人理财交易。事后,姚波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在家属的帮助下,姚波又向法院退缴了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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