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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自诉刑事案件
www.110.com 2010-08-03 17:52

  第二审自诉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第二审以结案的自诉刑事案件应采用何种文书撤销原决问题的电话答复

  1986年9月25日,最高法院研究室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你室《关于第二审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自诉刑事案件应采用何种文书撤销原审判决问题的电话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的第二审案件,可以制作。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第二审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自诉刑事案件应采用何种法律文书撤销原审判决问题的电话请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第一审判决的自诉刑事案件,当事人,第二审以调解方式结案,应采用何种法律文书撤销原判?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制作判决书,撤销原来的第一审判决;另一种意见是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第一审判决自然失效。哪种意见正确,请予复示。

  1986年9月15日

  第二审自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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