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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3)
www.110.com 2010-07-08 10:36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移送案件材料,或者接受委托送达后,故意拖延不予送达的,参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发布前有关审理期限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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