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本条是对行政许可的延续作出的规定。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延伸的一般规定
一般来说,行政许可证件是有期限的,被许可人只能在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许可活动,行政许可超过有效期的,从事行政许可的有关活动便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因此,被许可人需要在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从事有关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向行政机关申请延伸行政许可的有效期。根据本法的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伸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例如,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注册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注册手续。”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但是,石油、天然气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7年。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
由于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领域很广,对不同事项采取的审查方式不同,对某些事项的审查需要较长时间,因此,本法规定对于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提出行政许可延续申请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船舶登记条例规定:“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证书换发手续。”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本法施行后,上述规定在不与上位法抵触的情况下,对提出行政许可延续申请的期限的规定可以不作修改。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如何规定变更程序
相关文章
- ·关于税务登记证有效期再次延期的通知
- ·关于税务登记证有效期再次延期的通知
- ·关于投标有效期
- ·民政部关于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限补充规定的通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专利权许可用汇审核凭
- ·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有关
- ·转发市科委关于广州市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有关问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
- ·预先单独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的核准及其有效期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有效期是多长?
- ·关于有效实施海关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有关措
- ·73万驾驶人已领取10年有效期驾驶证
- ·建设部关于印制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通知
- ·港澳同胞婚姻状况证明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 ·外国离婚判决书有效期
- ·离婚时仍处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如何
- ·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企业参加
- ·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企业参加
- · 如何规定变更程序
- · 关于许可有效期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