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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医疗司法鉴定现身
www.110.com 2010-07-07 09:24

    备受市民关注的9斤重的婴儿因难产而导致右臂神经损伤(本报8月25日A16版曾以《巨婴“带”来的巨大灾难》为题报道过此事),孩子的父母为给孩子讨个说法将肇事的梅山医院告上法庭。为获得更多有利的证据,该名婴儿有幸成为南京市实施新的《处理条例》后进行医疗司法鉴定的第一人。
  昨天,记者随雨花法院的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周辉来到南京市医学会交费,全程了解了新的医疗司法鉴定的程序。
  据了解,这名仅10个月大的婴儿出生时,其母在南京市梅山医院自然分娩出现肩难产,紧急情况下,医护人员将小孩强行拽出。事后,孩子的右臂丛神经损伤,手臂功能严重受损。孩子的父母认为医院在事故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曾经带着孩子到上级医院求医,但前后花了6万元,手臂的功能仍未恢复。医患双方对此事一直协商未果。为此双方同意申请“医疗司法鉴定”。
  据了解,新的《条例》把鉴定分为以下程序:由法院委托,南京市医学会受理,在受理5日内,医学会必须向医患双方发出书面递交材料的通知并交纳费用。收费标准为7人专家鉴定费为2200元,7人以下鉴定费为1700元。医患双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日内向医学会呈交书面材料,并进行抽签。根据鉴定的难易程度由医学会确定鉴定人数。像此案是7位专家鉴定的,就由医患双方从专家库中各抽出 3名成员,另1名成员由医学会定夺。同时再各抽出1名作为后补。医学会针对不同的病情,开设了50个科别1200名专家的专家库。巨婴的鉴定将由妇产科、神经科及法医三个科别中各抽取1名。
  据了解,医疗鉴定过程也将采取会议的形式,由临时医疗鉴定组的组长负责组织具体工作,并出示鉴定函,由医学会盖章后,再把鉴定报告送审法院;然后再送达到双方当事人的手中。
  对于该名婴儿的鉴定,将择日进行,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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