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
www.110.com 2010-07-07 09:24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上一篇:能否要求鉴定组的专家回避?
- 下一篇: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相关文章
- ·医学会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医学会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当事人收到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的
- ·医学会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 ·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 ·医学会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争议
- ·医学会对哪些医疗事故争议不予受理?
- ·医学会对哪些医疗事故争议不予受理?
- ·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
- ·医学会能否单方中止医疗事故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未采纳 患者告医学会欺诈
-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
-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单位
- ·医疗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后的通知程序
-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
-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单位
- ·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不服卫生局调查 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医院负次要责任
- ·天津市发改委:医疗事故鉴定费执行新标准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