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宅基地使用法 > 宅基地使用法规 > 农村宅基地使用法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2)
www.110.com 2010-07-28 10:24

  (四)防止乱行收费。各地都要严格依法行政,不得借这次清理和规范化管理之机,以各种名目乱行收费,给农民群众增加负担,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五)加强请示报告。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一时拿不准的,要逐级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盲目处理。对于违法案件,要依照法律程序认真办理。各地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整个工作结束时,要写出全面总结,报市国土资源局。

  (六)清查结束后,各村要达到户宅基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发证到位,清理出的问题要全部得到处理。各村均要有统一格式的两图一表,乡镇土地管理中心所要有宅基地台帐和两图一表备案。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