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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及应纳税影响会计处理浅析(2)
www.110.com 2010-07-23 15:09

  其中:永久性差异=(150-10)×5%+8=15(万元)

  暂时性差异=[(800-150+300)-(500-10+100)]×(5%-5‰)=16.2(万元)

  20x2年该公司应交所得税=(1000+31.2)×33%=340.2%(万元)

  因暂时性差异而影响所税差额=16.2×33%=5.346(万元)

  所得税费用=340.296-5.346=334.95(万元)

  借:所得税 3349500

  递延税款 5346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402960

  (3)20x3年发生坏账50万元,其中关联企业坏账13万元,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税前扣除38万元,10月15日收到上年已核销的坏账10万元,其中关联企业坏账3万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0万元,其中关联企业应

  收账款余额180万元,其他应收账款余额350万元。

  核销坏账准备50万元

  借:坏账准备 500000

  贷:应收账款 500000

  收到上年已核销的坏账10万元

  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坏账准备 100000

  同时,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

  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年初应收款项余额)×5%+本期核销的坏账-本期收回的坏账=[(1000+350)-(800+300)]×5%+50-10=52.5(万元)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 525000

  贷:坏账准备 525000

  其中关联企业坏账损失=(年末关联企业应收款项余额-年初关联企业应收款项余额)×5%+关联企业发生的坏账-收回已核销关联企业的坏账=(180-150)x5%+13-3=11.5(万元)

  该公司20x3年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坏账损失=(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年初应收款项余额)×5‰+税前核销坏账数-收回核销坏账数=(1170-950)×5‰+38-7=32.1(万元)

  计税差异=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确认的坏账损失-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坏账损失=52.5-32.1=20.4(万元)

  其中:永久性差异=[(180-150)×5%]+13-3=11.5(万元)

  暂时性差异=20.4-11.5=8.9(万元)

  20x3年该公司应交所得税=(1000+20.4)×33%=336.732(万元)

  因暂时性差异而影响所得税差额=8.9×33%=2.937(万元)

  所得税费用=336.732-2.937=333.795(万元)

  借:所得税 3337950

  递延税款 2937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6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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