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投标 > 工程招标 > 装修工程招标 >
贵宾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www.110.com 2010-07-02 15:49

  招标公告

  说明:福建省闽东宾馆的闽东宾馆贵宾楼装修工程,已于2008年11月17日由本项目原代理机构宁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编号为NJZ-200816-02)。由于宁政办[2008]223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监察局关于宁德市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原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业务,福建省闽东宾馆现委托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作为“闽东宾馆贵宾楼装修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 福建省闽东宾馆的闽东宾馆贵宾楼装修工程招标编号为0624-08170624的闽东宾馆贵宾楼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3.1.工程建设规模为: 闽东宾馆贵宾楼装修总投资人民币约100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室内装修、水、电、消防改造等,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其中各标段划分为: /

  3.2.工程建设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北路26号闽东宾馆院内;

  3.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3.4.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3.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级现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6.资金来源:自筹。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8 年12月16日至2008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 300 元。招标图纸每份 9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和招标图纸捆绑出售,恕不单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注:凡在2008 年11 月17日至2008 年11 月 21日期间已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代理机构宁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提供的发票)于2008 年12月16日至2008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理处)领取新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24-08170624)及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发出的“已购招标文件确认函”(对在2008 年11 月17日至2008 年11 月 21日期间已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有效性进行确认),过期不再办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不低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证书或 二 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若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而未取得证书的,则需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文件(即“有效证明文件”)]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

  注:上述“有效证明文件”(下同),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具有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标明持证人姓名、所属单位名称、注册级别和专业)。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项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国内经省级及以上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评定的不低于四星级饭店的建筑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4.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4.6.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1月 8日上午9时 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本次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或“已购招标文件确认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以“有效证明文件”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交“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建省闽东宾馆

  地址:宁德市蕉城北路26号,邮编:352100

  电话:13178126732 ,传真:0593-2876999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5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60893、87500203 传真:0591-87500203、87532459

  联系人:吴明禧、张恒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