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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违约处理情况
www.110.com 2010-07-02 15:05

  一旦发生了特殊情况,导致评标工作无法在事先约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应该如何处理?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如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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